聚焦:【看新股】上市险企或将增至十家:阳光保险集团通过港交所聆讯 合规问题仍需关注
新华财经北京12月5日电 近日,阳光保险集团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聆讯后资料集显示,该公司联席保荐人为华泰国际、中金公司、瑞银集团和建银国际。
公司暂未公布具体募集金额,但未来募集资金将用于强化公司的资本基础,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
(资料图)
目前国内已有9家上市险企,其中,5家大型险企为AH两地上市,另有4家为单独港股上市,且自2017年众安保险登陆港交所后,保险企业已有5年未新增上市主体。此次阳光保险集团或将成为第十家上市险企。
从经营业绩来看,阳光保险的总保费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但2022上半年及前三季度净利润出现下滑。从收入结构来看,人寿保险业务产生的保费收入占比较大,银保渠道成为其主要销售渠道。财险方面,2022上半年,阳光财险的综合成本率明显下降,承保业务开始盈利,而财险依然以代理渠道及直接销售渠道为主。值得注意的是,该集团被各类监管机构处罚次数较多,累计罚款超4400万元,未来合规及内控问题仍需关注。
总保费收入持续增长 前三季度净利润降逾13%
聆讯后资料集显示,阳光保险集团是一家民营保险服务集团,公司通过阳光人寿经营寿险和健康险业务;通过阳光财险经营财险业务;通过阳光资管对保险资金进行运用管理。
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7月,阳光财险获批成立,随后于两年内公司实现盈利。2007年6月,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同年12月阳光人寿获批成立。2008年1月,阳光保险控股拿下国内第七家保险集团牌照,并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
数据显示,阳光保险集团的总保费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但近期净利润有所下降。2019至2021年,该集团分别实现总保费收入879.07亿元、925.69亿元和1017.59亿元。2022上半年实现总保费收入629.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1%。
图1:阳光保险集团总保费收入及净利润
2019年至2021年,该集团的净利润由51.51亿元增长至60.2亿元,但2022上半年该集团实现净利润17.9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
聆讯后资料显示,2022前三季度,阳光保险集团总保费达858.18亿元,同比增长10.13%;但净利润较2021年同期的42.01亿元下降至36.17亿元,降幅达13.9%。
上半年人寿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420亿元 银保销售网点超2.7万个
从收入结构来看,人身险业务是阳光保险集团总保费收入的主要来源,且占比持续提升。
数据显示,2022上半年人身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420.58亿元,在总保费收入中占比达66.8%,较2021年末的占比59.8%提升了7个百分点。
图2:阳光保险集团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及占比
聆讯后资料集显示,阳光保险集团通过广泛的销售渠道推广及销售保险产品,但值得注意的是,传统的代理人渠道在总保费收入中的占比持续下降,银保渠道逐渐成为人身险产品的重要销售渠道。
数据显示,截至2022上半年,代理人渠道的总保费收入占阳光人寿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1%,较2019年的占比31.1%,下降11个百分点。而同期银保渠道的总保费收入占阳光人寿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70.2%,较2019年的占比54.6%提升15.6个百分点。
截至2022年6月末,阳光人寿的销售人员约6.2万人,其中银保渠道销售人员超5400人,银行保险渠道网点达27628个。
财险业务承保盈利 综合成本率降至98.8%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及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以原保险保费收入计,2022上半年,阳光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208.57亿元,其中机动车辆险产品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25.04亿元,占阳光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总额的60%。
图3:阳光财险原保费收入及综合成本率
值得注意的是,2022上半年,阳光财险的综合成本率较上年末出现明显下降,由2021年末的105.1%降至2022年6月末的98.8%。综合成本率是衡量一个财产险公司承保盈利能力的指标,若综合成本率超过100%,则代表承保业务出现亏损。
从渠道收入来看,以原保险保费收入计,代理销售和直接销售是阳光财险收入的主要来源。2022上半年,代理销售渠道产生的原保费收入为144.91亿元,占总原保费收入的69.5%;直接销售渠道产生原保费收入51.93亿元,占比达24.9%。
图4:阳光财险各渠道产生的原保费收入占比
累计罚款超4400万 合规问题仍需注意
除了经营业绩方面,该公司的合规问题值得关注。
聆讯后资料集显示,于往绩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阳光保险集团被银保监会、央行、税务总局等监管机构作出238项行政处罚,涉及罚款共计约4430万元。
其中,银保监会及其分支机构对该集团的行政处罚达172次,罚款共计约3355万元,涉及财务、业务数据差错或未遵守会计政策,业务经营数据错误报送,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等。
值得注意的是,阳光信保被银保监会责令自2021年9月起计一年内暂停接受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新业务,并被处以780万元的行政罚款。阳光人寿绵阳中心支公司因少数银行保险销售人员违反保险合同,向保单持有人作出不符合规定的利润承诺,被银保监会责令一年内暂停受理银行保险渠道的新业务。目前,上述附属公司及分公司已及时缴纳所处罚款,并已完成整改。
阳光保险集团表示,目前集团已组织开展了风险排查工作,梳理各种风险隐患,并聘请了专业内控顾问评估和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与内控的制度和流程,未来也将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加强合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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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媛媛
关键词: 阳光保险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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